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做好保密工作既要依靠專業保密工作者,更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發揮好“專群結合”的作用。公眾對保密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是其履行保密義務的重要前提。因此,了解公眾對國家秘密的認知情況,有利于有的放矢做好社會領域保密宣傳教育,使公眾了解自身保密義務,掌握基本保密技能,自覺維護國家秘密安全。
近期,筆者為了解公眾對國家秘密、公民保密義務、個人隱私等問題的認知情況,開展網絡問卷調查,收集樣本500余份。經過整理分析,得出如下結論。
公眾對國家秘密、保密工作的認知情況
保密法第二條這樣規定國家秘密:“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闭{查中,筆者將“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這一構成國家秘密的實質要素作為備選項之一,探究公眾對國家秘密的認知情況。
在被問及“您理解的國家秘密是什么”時,54.41%的受訪者認為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15.95%的受訪者認為是“不能讓公民知道的事項”,12.76%的受訪者認為是“政府機關內部信息等事項”,還有16.89%的受訪者表示“不太清楚,說不清”(見圖1)。
按照調查對象職業、受教育程度及地域因素細分,可以發現:從職業來看,對國家秘密認知度較高的受訪者多就職于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從受教育程度來看,能夠準確認知國家秘密概念的受訪者,近九成為大專、本科及以上學歷,表明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受訪者對國家秘密概念的認知度較高;從地域分布看,六成以上的二、三線城市受訪者能夠準確識別國家秘密概念,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五成以上的受訪者能夠厘清國家秘密含義,縣級及以下地區近七成受訪者對國家秘密概念認知度不高。
總體看,近五成受訪者對國家秘密的概念認知模糊,特別是學歷較低、居住在縣級及以下地區的群體。對于國家秘密認知度較高的受訪者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歷普遍在大專及以上。
保密工作是圍繞保護國家秘密而進行的有組織的專門活動,具體工作方式包括法治建設、宣傳教育、指導管理、技術防護和監督檢查等。受保密工作體制機制影響,公眾對保密工作內涵的理解也存在一定差異。調查顯示,當被問及“您理解的保密工作是什么”時,“保管掌握各種國家核心機密”“制定保密法規制度,查辦泄密案件”“預防打擊各種間諜活動”位列前三,超六成受訪者認為保密工作就是集中保管國家核心機密,一半以上受訪者將保密工作與反間諜工作混淆,還有22.89%的受訪者表示“說不清,感覺很神秘”,這一結果表明公眾對保密工作具體工作方式不太了解,主觀臆斷造成了一定的認知偏差。
公眾保密“兩識”掌握情況
本次調查發現,公眾保密意識和常識水平都較低,有較大提升空間。在被問及“假如發現有人四處搜集國家敏感數據信息您會采取什么行動”時,僅有不到一半的受訪者明確表示“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舉報”,表示“如果我掌握這些信息會無償提供”的受訪者達25%,采取“事不關己、置之不理”態度的也占近兩成,甚至還有7%的受訪者表示可以“有償提供”。而在有意向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舉報的受訪者中,有七成以上不清楚舉報途徑,也就是說,既愿意又有可能成功舉報竊密泄密案件的受訪者僅占13%。
作為互聯網信息傳播最大主體,公眾對互聯網泄密的態度和行為選擇直接影響事件危害程度和案件查辦時效。調查顯示,對于“在網絡上看到有國家秘密標識或內容敏感的政府文件信息外泄時,您的第一反應”這一問題,有六成受訪者表示會“向有關部門或網絡平臺舉報”(見圖2)。之所以作出舉報選擇的人數較上一題多,可能在于網絡文件資料的國家秘密標識較為明顯,多數受訪者保密意識能夠明顯被“喚醒”,且網絡平臺舉報渠道相對暢通,線上舉報隨手一點即可完成。而對于一些國家敏感數據信息,由于多數受訪者對于開源情報搜集、大數據匯集泄密等竊密手段不夠了解,故而三成以上選擇無償甚至有償對外提供相關素材。
公眾保密宣傳教育情況
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對于承擔基本保密義務的公眾而言,接受保密宣傳教育能夠使其了解形勢任務,增強保密意識,掌握保密知識,為維護國家秘密安全打造堅實的群眾基礎。但是,從調查情況看,社會領域保密宣傳教育,特別是保密法律法規普及情況不容樂觀。當被問及“是否了解我國的保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規”時,51%的受訪者表示“完全不清楚”,40%的受訪者表示“了解一點”,“基本了解”和“很了解”的受訪者占比不到一成。此外,僅有34%的受訪者認為國家秘密與自己息息相關,有66%的受訪者認為國家秘密與自己“有一些關系”或“完全無關”,表明公眾對于自身保密義務的認知較為模糊,對保密法規定的公民保密義務不甚了解。
利用傳媒開展社會性、群眾性的保密宣傳教育,也是擴大保密工作影響力的重要手段。然而,超過70%的受訪者表示從未見到或參與過此類活動。在參與過保密宣傳教育活動的受訪者當中,其參與渠道排名分別為單位內部組織的宣傳培訓、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街道社區場館等實體展覽,表明當前保密宣傳教育覆蓋面十分有限,且仍是以單位內部有組織的活動為主。與此同時,筆者還對受訪者接受保密宣傳教育的意愿進行了調查,表示“愿意”和“非常愿意”接受保密“兩識”公開宣傳活動的受訪者占五成以上。可見,與公眾意愿相比,社會領域保密宣傳教育覆蓋力度還不夠大,且渠道和形式較為單一,宣傳成效不夠明顯。
在各類保密宣傳形式中,通過媒體報道竊密泄密案件查處情況最為普遍,且宣傳效果較好。為此,筆者調查了受訪者對這類報道的認知情況。在被問及“對于媒體報道的竊取或泄露國家秘密事件案例是什么態度”時,表示“支持,能夠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應該加大懲罰通報力度”“很好,維護了國家利益,大快人心”的受訪者占大多數,同時,受訪者也希望多報道一些案件細節。這一調查結果既體現了大多數公眾對于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感認同,也表明公眾對竊密泄密案件公開報道有更多期待。值得注意的是,仍有約11%的受訪者對于該類報道持漠然態度,表示“與我無關,沒什么感覺”,還有一成受訪者沒有留意過此類報道,這些受訪者大多認為維護國家秘密安全與己無關,因此對于相關宣傳未予關注(見圖3)。
總體看,雖然近年來保密宣傳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任務和公眾的期待相比,其覆蓋面仍然不夠廣泛,主要是重個體、輕全民,以普通公眾為對象進行設計的相關宣傳活動較少,同時警示教育手段單一,吸引力不足,導致實際效果有限。
拉近心理距離共筑保密防線
多數受訪者對于什么是國家秘密、自身肩負的保密義務缺乏清晰的認知,面對社會領域竊密泄密行為缺乏警惕之心,個別受訪者甚至選擇違反保密法律法規,為不法分子竊密大開方便之門,國家安全和保密意識亟待提升。
然而,安全保密意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離不開持續深入的引導。為此,有關部門應持續加大面向社會的保密宣傳教育力度,在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主動掀開保密工作的“神秘面紗”,通過廣播電視、網站、微博、微信等媒體平臺,以警示教育、案例教育等鮮活、生動、直接的形式,拉近保密工作與公眾認知的距離。同時,保密部門可以借鑒國家安全機關公開典型案例的做法,通過主流媒體適當披露竊密泄密案件的具體細節,增強宣傳內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強對中小城市的輻射效應。
此外,還可抓住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等重大活動契機,集中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圍繞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保密風險防范等主題,采取多媒體演示、互動體驗等形式,普及保密知識和技能,使公眾在形式多元、生動活潑的氣氛中接受保密教育,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共同創造維護國家秘密安全的社會環境。
(原載于《保密工作》雜志2019年第2期)